十四年抗戰 · 1944.4 – 12 · 會戰

會戰總覽 · 豫湘桂會戰(日方「一號作戰」)

日本陸軍史上最大規模的進攻,中國正面戰場 1938 年以來最大的潰退——全世界都在反攻的那一年,中國在大踏步後退。

戰役信息

內容
所屬十四年抗戰 · 1944 年大時局
時間1944.4 – 12
三段豫中會戰(4–6 月)→ 長衡會戰(5–8 月)→ 桂柳會戰(9–12 月)
日方代號一號作戰(大陸打通作戰)
目標打通平漢—粵漢—湘桂大陸交通線;摧毀湘桂一線可轟炸日本本土的中美空軍基地
規模日軍動員五十餘萬,其陸軍史上最大規模進攻
結果交通線名義上打通;中方丟失豫湘桂大片國土、空軍基地七處及機場三十餘個(數目未詳)

時局環境(1944)

場景示意圖,AI 生成,非歷史照片
場景示意圖,AI 生成,非歷史照片

世界:軸心國處處在敗。 6 月 6 日盟軍諾曼底登陸;6 月中旬 B-29 從成都起飛首次轟炸日本本土、美軍登陸塞班;6 月下旬蘇軍在白俄羅斯發起大反攻。全世界的戰線都在向軸心國壓過去,唯獨中國戰場是例外——這一年中國在大潰退,反差刺眼。

中國:抗戰第七個年頭,最疲憊的一年。 河南在 1942–43 年大饑荒裡死了數十萬到三百萬人(口徑懸殊,諸說不一,待考);法幣惡性通脹,兵源枯竭到各軍普遍嚴重缺額。開羅會議半年前剛給中國"四強"名分,豫湘桂的潰敗正把名分打回原形。美國的耐心接近極限:7 月羅斯福致電蔣介石要求把中國軍隊指揮權交給史迪威,兩人矛盾在夏秋之間走向攤牌(10 月史迪威被召回);7 月下旬美軍觀察組飛抵延安,華盛頓開始兩頭下注。

日本:敗象已現,孤注一擲。 絕對國防圈在太平洋被鑿穿,本土開始挨炸,東條內閣在塞班陷落與衡陽久攻不下的雙重壓力裡於 7 月倒臺。一號作戰是大陸上的最後豪賭——賭贏了也改變不了海上的敗局,參謀本部內部對此並非無人清楚(日方決策分歧待考)。

為什麼而打

到 1944 年,正面戰場已經相持了六年。中國軍隊把日軍擋在黃河、洞庭、宜昌一線,靠的不是火力,是空間和消耗。這一年,輪到對手來改寫這條線。

東京下決心打一號作戰,是被太平洋逼出來的。前一年 9 月底的御前會議劃定"絕對國防圈",圈外的佔領區從此要靠陸路自保,大陸打通的構想由此進入大本營案頭。1943 年以後,美國潛艇把日本的海運一條一條絞斷,南方軍與本土之間眼看斷線;若能在平漢、粵漢、湘桂的軌道上打通一條大陸走廊,南洋的部隊就還有一條陸路命脈。另一層壓力在天上:以桂林、柳州為前進基地的中美空軍已經夠得著台灣與南洋航線,更大的轟炸機正在成都修機場——本土挨炸的日子,東京算得出來。1944 年初,大本營令中國派遣軍發起一號作戰(號令的日期與細目待考),動員五十餘萬,是日本陸軍建軍以來最大的一次進攻。參謀本部裡並非沒有人清楚,鐵路打通救不了海上的敗局(日方內部反對的記載待考);但仗打到這一步,東京手裡沒有下一張牌了。

重慶這一邊,仗還沒打,牌先薄了。河南剛從大饑荒裡爬出來,壯丁徵到見底;裝備最好的幾個軍和駝峰航線最緊的噸位,都壓在西邊的滇緬反攻上——那是打通國際補給線的唯一指望,撤不得。擺在河南、湖南、廣西的部隊缺額嚴重、彈藥有限,盟國承諾的援助大半兌現在別處。對日軍主攻的規模與方向,重慶的估計從頭到尾偏低(低估的判斷記錄待考):豫中以為是局部進攻,丟了一個多月才看明白;長沙以為還能像前三次那樣頂住,二十來天就破了。

於是這場會戰對中方而言不是為何打,而是拿什麼頂。豫中的部隊在饑荒的地面上邊打邊潰;衡陽的守軍領到十天到兩週的期限(時限口徑諸說不一),被拉成四十七天;桂柳的撤退一路退到貴州邊界。指揮層的失誤照實記在這一年裡:部署的分歧、派系間的保存與觀望、對外援調度的寄望——但這些失誤發生的前提,是一個打到第七年、人力物力見了底的國家。

中方一側的爭執發生在同盟桌上:攻勢發動前後,蔣與史迪威為是否立即動用滇西遠征軍渡江反攻、以及駝峰噸位給空軍還是給地面部隊,爭執貫穿全年——分到地面部隊的租借物資,常年只是噸位的零頭(分配數字待考)。

日方也有沒算到的:戰線推得越快,鐵路修得越慢;機場拔得越多,守機場的部隊餓得越狠。五十萬人打通的交通線,到戰爭結束也沒能好好通車(通車運轉細目待考)。

1944 年 4 月 17 日夜,日軍在中牟附近渡過黃河,豫中會戰開始。

分篇索引

豫中會戰、第四次長沙會戰、桂柳會戰尚未成篇。

資料與待考

河南饑荒死亡數口徑;丟失空軍基地與機場數目;日軍參謀本部對一號作戰的內部分歧;一號作戰大本營令的日期與細目;中方對日軍主攻規模與方向的判斷記錄;大陸交通線的實際通車運轉情況;豫中會戰首日(4.17/4.18)口徑;御前會議"絕對國防圈"決定與大陸打通作戰構想的銜接;駝峰噸位在空軍與地面部隊間的分配數字;蔣與史迪威關於動用滇西遠征軍的往來文電。

本篇配圖為生成圖像,非史料照片;史實以正文與所注出處為準。